高层民用建筑水消防设计探讨-龙8国际

高层民用建筑水消防设计探讨

发布时间:2020-08-11 14:55:00

《高规》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井道底部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积不小于2.00 m3,排水泵的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l/s。火灾发生时,由于排水量很大,消防电梯的基坑排水不可忽视。如果不能及时放水,将严重影响消防电梯在灭火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在设计中,在消防电梯的基坑附近设置一个独立的消防排水池,排水管应埋在水池和基坑之间,以确保排水需要。为防止管道堵塞影响排水,笔者认为可设置2根dn150排水管。消防排水池应低于电梯基坑,并通过扣除低于该标高的泵停水位来计算污水坑的有效容积。集水井排水泵应一用一备。电源应为消防电源,火灾时不得切断。排水泵的控制应为自动和手动控制。自动控制泵的启闭由集水井的高低液位控制。

《高规》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井道底部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积不小于2.00 m3,排水泵的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l/s。火灾发生时,由于排水量很大,消防电梯的基坑排水不可忽视。如果不能及时放水,将严重影响消防电梯在灭火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在设计中,在消防电梯的基坑附近设置一个独立的消防排水池,排水管应埋在水池和基坑之间,以确保排水需要。为防止管道堵塞影响排水,笔者认为可设置2根dn150排水管。消防排水池应低于电梯基坑,并通过扣除低于该标高的泵停水位来计算污水坑的有效容积。集水井排水泵应一用一备。电源应为消防电源,火灾时不得切断。排水泵的控制应为自动和手动控制。自动控制泵的启闭由集水井的高低液位控制。

消防排水的不同部位应采取不同的排水措施。由于消防排水具有一般废水、水量小、消防时瞬时流量大的特点,在允许的条件下,消防排水措施应尽量与正常排水相结合。

(1) 地下室的消防排水(包括消防泵房的排水)可与生活排水设施结合,由地下室明沟或泵房收集至集水坑内,用潜水泵提升后排入室外雨水管道;

(2) 消防系统的排水阀和泄压阀可设置在消防泵房内,排水可由消防泵房集水坑内的潜水泵提升排放或利用余压直接排至室外;

(3) 屋顶试验用消火栓排水可通过屋顶雨水系统排放;

(4) 各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的喷嘴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和楼层应设置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排水应间接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直径不小于dn50;

(5) 报警阀组安装处还应设置排水设施。如果集中在消防泵房内,可由泵房集水坑内的潜水泵提升至室外排放;如果分散在地板内,可由地漏收集,通过排水立管排放,排水立管直径不小于dn75。

根据《高规》的规定,“18层及以下的单元房和18层及以下的塔楼房,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当难以设置两根消防立管时,可设置一根立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并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予以规定。因此,在设计中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对于有实际困难的住宅,可以考虑采用双立管、双螺栓的形式,也可以解决顶部成环的问题。

《高规》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电梯房前室必须设置消火栓”,但没有具体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指出: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为了方便消防人员使用开放出入口,不计入消防栓总数。因此,在设计中,我们通常将其视为消防电梯房的前室,而不保护其余部分。在这个问题上有很多争论。笔者认为,在有条件增设消防栓时,消防电梯前室的消防栓不应计入同一楼层的消防栓数量。设置消防栓的目的只是让消防队员打开通道灭火。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房屋,当条件不允许多设消防栓时,消防电梯前室的消防栓可计入同一楼层的消防栓数量。

对于消防栓的间距,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楼不应大于50m,笔者认为,为了保证两个满水柱能同时到达房间的任何部位,不仅要规定消防栓的_间距,但消防栓的最小间距也应不小于5米,否则,当其中一个消防栓受到火灾威胁时,由于距离很近,其他消防栓也会受到威胁,导致没有灭火栓可用。

根据高规,“室外消防栓的数量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在相应的“条文说明”中,解释为“室外消防栓的数量应保证建筑物所需的消防用水量。它包括室外和室内部分。这给设计师带来了一些困惑。作者认为,在室外消火栓设计中,应区别对待不同情况。

室外管网提供室内消防用水时,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考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以保证一个室外消火栓对应一个水泵接合器。室外消防栓的数量应取下列二者中较大者为合理:

(1) 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

(2) 水泵接合器所需的室外消防栓数量。

本设计将室内消防用水量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中时,可根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室外消火栓数量。

报警阀组的数量应根据以下两个原则确定:

由于本规范未明确报警阀组是集中还是分散,设计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只满足报警阀组功能、位置安全、操作方便、人员近距离或远距离值班、自动启泵等要求。

(1) 集中布置:所有报警阀组均设置在地下室专用设备室或水泵房内,液压警铃设置在相应位置或引至附近有人值班的地方。集中设置便于管理,但存在占地面积大、造价高等缺点;高层建筑集中设置对组间工作压力大,集中消防的建筑群或建筑群不易区分火灾区域。

(2) 分散布置:是指将报警阀组移动到每层或每一个单独的本体上分散设置。一般设置在管道井内公共部分或其服务范围等安全易操作的地方,液压警铃也设置在附近有人值守的地方。分散设置,节省投资,也有利于解决垂直分区对阀组的压力要求,也有利于明确防火分区,但也存在不利于统一管理的弊端。

在工程设计中,设计人员应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布局。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器规范》,喷水灭火器的布置原则是“喷水灭火器应布置在屋顶或天花板下,便于接触火热气流,有利于水的均匀分布”,并防止各种障碍物的堵塞。喷头的布置要求喷头不得留有空白点或重复覆盖区域过多。在实际设计中,根据建筑平面,参照自喷规范中喷头布置的_间距和保护面积要求,可灵活采用方形、矩形或平行四边形布置。由于影响喷头布置的因素很多,设计时必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所选用的喷淋强度、喷头流量系数、作用面积、工作压力等,并考虑喷头的加热条件和开启时间,结合灵活建筑分隔及构造柱网的布置,同时也需要考虑为以后的二次装修留有空间。根据实践经验和对《自动喷水灭火器规范》中喷头布置规定的理解,认为喷头间距不应按规范规定的_间距设置,而应留有一定的余量,从而充分保证喷头的强度和均匀性。

在以往的设计中,设计人员会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的吸水管上安装过滤器,以防止消防水箱中的杂物进入系统。笔者认为,虽然屋顶消防水箱在排气管、溢流管、排气管出口处设有金属防虫网罩,但在实际使用中仍会有杂物进入水箱,通过稳压管进入湿报警阀,从而影响了湿式报警阀的正常运行,因此还应在屋顶消防水箱的稳压管上设置过滤器。

《自动喷水规范》要求“在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嘴最不利点处,设置末端试水装置,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通过孔口流出排入排水管。”在设计中,通常不会忘记末端试水装置中试水阀和压力表的设置,但往往忽略了试水接头的设置,特别是试水接头出口的直径没有说明。此外,试水接头不得与管道或软管直接连接,影响孔口出流效果;自喷排水管也应设计成间接排放,防止污水气体通过排水漏斗扩散到室内,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根据《自动喷射规范》的要求,“报警阀进出口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连接”一般情况下,在水流指示器和报警阀的入口处设置信号阀是一种常规的设计,很少遗漏。但本规范要求在报警阀出口设置信号阀或带锁阀门,防止误操作。

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在一些发达国家,从研究到应用,从地方应用到普遍推广,都有许多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规范和标准。本文对消防系统设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以供大家借鉴。请改正错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