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复工生产单位消防安全通知单-龙8国际

各复工生产单位消防安全通知单

发布时间:2020-08-23 15:22:00

安全是企业的效益,也是当前防疫工作的有力支撑。在这一关键时期,各单位要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企业在恢复生产后加强消防工作时,消防安全不容忽视。加强消防管理,有效控制火灾。

(1) 根据复工生产人员的实际情况,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微型消防站成员,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2) 实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检查制度,每天和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检查。

(3) 及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4) 消防设施设备实行维修制度。

(5) 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

(6) 复工前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复工计划的重要内容。

(7) 重点抓好“六个到位”、“三个明确、三个掌握”。

“六到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检查检测,消防巡查,消防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教育培训,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三清三抓”(明确重点部位情况,明确消防设施状况,明确火灾危险源;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掌握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储量,掌握应急处置过程)

(1)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工厂、办公区、建筑工地等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的临时用房,采用以易燃易爆材料为核心材料的彩钢板建造。必须拆下或更换。既有高层建筑采用聚氨酯易燃、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保温系统。严禁在周围安全距离内进行非法动火作业。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监测和预防措施。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可燃装修材料中,必须采取管道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气附件周围必须采用不燃性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2) 严禁防火隔离不到位。如建筑物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或疏散楼梯合用不分隔时,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必须用防火隔板或防火门完全分隔。防火隔板、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隔火设施损坏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果楼梯和前室的常闭防火门是常开的,则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如因防火门关闭器、定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必须及时修理。如果管道穿过墙壁上的孔洞和缝隙,垂直管道井与房间和天花板连接的孔洞,且楼板的缝隙未被火很好地隔开,则必须用耐火材料填充或密封。

(3) 保持生命通道畅通。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严禁在出口或出口设置围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活动中,严禁锁、堵、堵出口;违反规定修建临时建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并恢复原状。

(4) 严禁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确需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5) 消防设施损坏时,严禁停止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如果消防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置于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时,必须及时维护,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四。如果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必须及时维护,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6) 严禁违反规定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大厅、楼梯间、合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拆除和清理,严禁进入建筑和房屋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职工宿舍等人员居住场所的,必须拆除,严禁“人车同住”;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部分与其他部分直接连接的,必须设置防火隔离设施。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非法充电、入户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周围如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7) 严格控制用火用电。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设备。严禁将大功率电器、充电器、取暖设备和床上用品等易燃物品关闭。严禁未经许可连接电路。严禁使用明火取暖照明。各单位食堂厨房油烟通道每季度清理一次。严禁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现场使用明火。对特殊情况下的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按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安全是企业的效益,也是当前防疫工作的有力支撑。在这一关键时期,各单位要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