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提示-龙8国际

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8-20 15:04:00

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证,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主办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专人巡查,禁止非法用火、用电、用气。

外出旅游和各种节庆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公安部消防局周三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民节日期间注意消防安全。

举办集会、游园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证,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主办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组织专人巡查,禁止非法用火、用电、用气。

节前,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综合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按规定值班。发生火灾时,应在一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严禁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在经营期内违法建设。业务结束时,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排除余火。

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清除施工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和施工人员的住宿。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齐全、使用方便。

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单位要加强消防巡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禁止非法使用明火作业。

住宅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居民小区的微型消防站应当24小时有人值班。一旦发现火灾,应在3分钟内就地处理。

进入商场、市场、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礼堂、电影院、舞厅等人员聚集的场所,首先要注意观察了解紧急疏散路线、紧急出口、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

居民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在阳台、走廊内堆积可燃物,外出时应关闭电源和气源,并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自接电充电。

严禁通过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违反规定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